心理援助热线
13
2026
-
08
公告丨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关于《山东省长期处方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版)》有关规定的说明
作者:

本文件意见汇总:
1.精神疾病病种不包含在山东省长期处方使用慢性病病种目录。(阿尔茨海默病除外)
2.精神二类药品不得用于慢病处方。
3.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 4 周内。
在此做出规定和要求:
1.精神科疾病类药品要求开药不能超过4周。
2.精神二类药品按照实际使用剂量和频次开具时间不能超过2周。(精神二类药品包含奥沙西泮、劳拉西泮、地西泮、氯硝西泮、咪达唑仑、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唑吡坦、佐匹克隆、右佐匹克隆、扎来普隆、地达西尼、苯巴比妥等药物)
3.每次开具精神二类药品之前需要进行评估,评估其使用的必要性、依赖风险。
山东省长期处方适用慢性病病种目录:
1. 高血压病 2.糖尿病 3.高脂血症 4.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5.支气管哮喘 6.慢性阻塞性肺病 7.肺结核 8.阿尔茨海默病 9.帕金森综合征 10.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11.脑卒中 12.慢性肾功能不全 13.艾滋病
2026年8月13日
心理援助热线
莱阳院区
心理咨询电话:0535-7288877 0535-7289037
院区地址:莱阳市旌旗东路169号
来院路线:莱阳市2路公交车康复医院站下车
莱山院区
行政办公室电话:0535-8017606
业务办公室电话:0535-8017600
院区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盛泉东路7号
关注我们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 版权所有 中文域名: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公益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烟台 SEO标签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