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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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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关于遴选免陪照护服务第三方合作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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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响应国家医疗健康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免陪照护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更好地满足患者多样化照护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免陪照护服务第三方公司,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的原则,严格按照既定标准和流程开展,确保选出服务优质、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合作单位。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的免陪照护服务,涵盖患者生活照料、康复辅助、健康监测等相关服务(具体服务细节将在洽谈阶段明确);

  2.服务团队须具备相应从业资质,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照护技能和应急处理流程;

  3.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护理部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保障服务过程安全、规范;

  4.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管控体系,能够及时响应患者及医院的反馈,持续优化服务流程。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经营范围包含照护服务相关内容;

  2.具备开展免陪照护服务所需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拥有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4.近 3 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信息;

  5.具备一定的服务经验和案例,能够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报名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请加盖公章);

  3.公司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人员规模、服务范围、过往业绩等);

  4.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质量管控、应急处理机制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近 3 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信息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有意向的公司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整理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至我院护理部,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U 盘存储)。

  2.联系科室: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医院护理部

  3.联系电话:7288710

  4.报名地址:门诊楼4层护理部办公室

  5.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遴选流程

  1.报名受理:医院护理部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2.评审遴选: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审核的公司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材料审核、现场考察、答辩等环节);

  3.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将拟合作公司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遴选资格;

  2.医院不向报名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单位因参与遴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所有。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

  2025年12月10日